吊车轮胎使用与保养:
定期进行轮胎换位。小吊车行驶一段时间后,前、后轮胎在疲劳和磨损程度上就有所不同,因此应该按规定及时换位。换轮胎有交叉法和循环法两种。交叉换位法适用于经常在拱性较大的路面上行驶的车辆,冲床搬运就位,而循环换法适用于经常在较平坦的道路上行驶的车辆。
还要控制轮胎温度,小型吊车在行驶过程中,轮胎因摩擦、变形而产生热量,使轮胎内部的温度、气压升高。当轮胎温度很高时,不能采用放气降压的方法,更不能给轮胎泼水降温,临沂冲床搬运,以免加速轮胎的损坏。应在荫凉地方停车休息,冲床搬运移位,待轮胎温度降低后方可继续行驶。车辆途中停车和到现场,要养成安全滑行的停车习惯。要选择平整、干净和无油污的地面停放,每条轮胎都要平稳落地,尤其是车辆装载过夜,更应该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必要时将后轮顶起。当车辆长时间停用时,应该用木块将车架顶住,以减轻轮胎的负荷;轮胎没有气压时不能就地停放,应将车轮顶起。
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吊装A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管理。
2、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2.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3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4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冲床搬运安装,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3、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3.1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3.2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 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姓名: | 王经理 ( 销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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